1)申请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、一寸彩照3张、二寸彩照1张,其它所需提供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,填写《就失业登记证》申领审批表。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初审意见,报所属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。
2)街道劳动保障站审核后,报区就业服务局办证中心复审。
3)市区就业服务局办证中心对街道劳动保障站上报资料复审,发放《就失业登记证》。